
1 指導思想。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,以轉變行業發展方式為主線,充分發揮產業政策的引導、調控和制約作用,磚瓦行業重點通過提升一批、改造一批和淘汰一批,分類指導,引領行業走利廢、節能和環保的可持續發展之路。加快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進步,積極發展主導產品,切實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檔次,完善產品生產與施工應用的銜接,提倡企業的規模化生產和集團化管理,以高質量、低能耗、低污染適應和推動節能建筑、綠色建筑發展。2 發展原則。第一,要以滿足質量、節能環保、建筑物功能的本質要求為原則;第二,要以輕質高強、節省資源、增加使用面積、施工和使用都便利為原則;第三,必須堅持優先扶持發展主導產品,帶動結構優化的原則;第四,要遵循建筑體系、設計標準和施工應用規程為導向的原則;第五,要在淘汰落后的低檔產品的同時,繼續禁止與淘汰實心黏土磚的原則。3 發展目標。從“十二五”到2020年,我國磚瓦工業應堅持以節能、優質、綠色、環保、輕質、高強、節土、利廢和滿足建筑工業化、住宅產業化作為發展的基本目標。產業結構調整要取得明顯成效,主要技術裝備研發取得重大突破,工藝技術和裝備接近和達到世界先進水平,行業集中度和主導產品快速增長,產品品種和質量明顯提升,國際化進程取得突破性進展,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環境治理效果、經濟效益都有重大提升。
促進行業發展的對策與建議。1 以產業政策規劃和引領行業的發展。國家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墻材產品從生產、流通、應用等環節產業政策的研究和制定,統籌考慮和推進節能、綠色墻體屋面材料的生產和應用,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,以先進的工藝和技術替代落后的工藝和技術。盡快制定和實施《磚瓦行業發展指導意見》或《磚瓦行業準入條件》,將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發布的《墻體材料產業結構調整目錄》的相關要求納入到相關產業政策中,積極發展主導產品,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產品。要堅決淘汰實心黏土磚和新型墻材中產品質量和節能、排放指標不達標的落后產能,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《磚瓦行業準入條件》的企業和產品在建筑應用上應優先采用,并給予必要的財稅鼓勵政策,嚴格限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質量低劣產品的生產。要以提高生產集中度為重點,加快新型、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,提高資源能源的產出效率與效益。支持大型企業按市場規則通過收購、參股、兼并、重組,擴大生產規模和集中度,培育一批產品質量好、生產上規模、工藝裝備先進的骨干企業和企業集團。
2 以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推動產品優化升級。標準對于推進行業技術進步、淘汰高耗能的設備、窯爐和其他落后的生產工藝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應使標準適應和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,要梳理現有產品標準,著重提升產品標準的檔次和主要性能指標,適應和滿足節能和綠色建筑的發展需求。加快新技術和新產品技術標準體系的建設,積極采用國外先進標準,及時修訂當前不能滿足建筑應用要求的產品標準,強化標準的貫徹實施力度,促進產品的優化升級。加大標準的制定和執行力度,加快制定《燒結磚瓦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,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環保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《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。組織跨行業、跨學科的產、學、研聯合攻關,研究高檔燒結制品的建筑技術標準、應用圖集和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,如《燒結保溫砌塊應用技術規程》,推動在不同氣候帶(典型的有嚴寒地區、寒冷地區、夏熱冬冷地區)燒結制品的應用。3 加強質量管理,促進行業整體水平提升要進一步明確企業的質量主體責任,提高企業領導和職工的質量管理意識,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化驗室,配備必要的人員,完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。盡快制定和實施《磚瓦行業質量管理技術規程》,從原燃材料進廠到產品出廠,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,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產品標準和企業內控質量指標的規定要求。應加強對磚瓦產品的質量監督力度,打擊質量低劣和非標產品。建議適時開展燒結磚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可能性研究,通過更為嚴格的質量管理,優化產品結構,淘汰落后的產能和生產工藝。鼓勵企業走品牌化的生產和經營之路,強化自主創新能力,積極開發適合建筑節能、綠色建筑需要和新興產業發展的磚瓦產品,培育一批行業的知名品牌,提高產業的市場競爭優勢。
4 以科技進步推動行業轉型升級。發揮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、調整結構和轉型升級的支撐作用,以發展循環經濟為途徑,以實現節能減排、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為重點,引導企業走低碳、綠色和環保的生產之路。5 加大人才培養力度。探索與高校合作,開展高級工商管理或經濟管理培訓班,加大企業高中級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,提升企業干部的經營管理能力。探索與部分高校合作,建議在硅酸鹽工業陶瓷專業課中增加“燒結磚瓦”的相關內容,鼓勵學生到磚瓦企業工作。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基地,完善培訓的基礎工作,逐步普及崗位技能人才的培訓,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新型墻材產業隊伍,為行業和企業的轉型升級提供支撐。6 充分發揮協會的作用。行業協會要圍繞行業發展的戰略性、前瞻性、綜合性的問題積極開展研究,把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放到滿足行業發展和企業共性需求上來,成為政府制定行業規劃、產業政策、標準法規的“推動者”,成為實施行業自律、規范市場秩序和競爭行為、協助企業配置資源、提供共性服務的“服務者”,成為反映企業訴求、維護企業正當利益、協助政府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的“協調者”。